事實經過:
我本來花費近一千元試用做臉療程,做臉休息期間對方不斷推銷要我購買課程,
因為想休息覺得對方很煩加上想說之後也用得到便答應一萬元分期購買七堂課
說好分期付款,是用網路商店(店家還有做網購)的名義刷卡才能分期付款,刷完卡後他
又拿簽單給我簽,我不疑有他便簽了。
事後發覺做臉療程根本不好又太貴,便去網路刷卡退款。
超級商城也確實將我的款項退款了。
一個月後收到帳單才驚覺有異,銀行又跟我收了那家店一萬塊全付的金額,
調查之下發現原來是他給我簽的帳單,是一次全付的帳單,我完全不知情,
也從未碰過這種情況。
非常了不起的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的調查人員也只是冷言冷語說:小姐,妳都是成年人了,
不知道這種情況(已做網路購物消費)可以不用簽嗎?
(以前從沒發生這種問題,怎麼會知道呢?
我也不是專業理財人員好像對他們來說是理所當然的知識)
消費者已受騙理虧了,這家銀行的處理人員還學上加霜讓我非常不滿意。
我回:先生,妳知道成年人也會被詐騙嗎?
之後上調解會,到最後的調解結果是,他退我兩千元,八千元改用已開封的產品替代,
因為她說我那次試用做臉已經開封過產品了,不可能退我錢。
我知道要他們吐錢是非常困難的事,可以給其他消費者繼續做臉的產品要我花八千元
買開封過的(不知道安全衛生與否,我說我沒看過產品請對方line照片給我,
對方怎麼也不肯,他是做網購的對他來講拍照傳個照片並沒有多難,消
保官還很訝異原來我沒看過產品)
我是否可以合理推測他不想退錢又想銷庫存,因為不想再跟他有牽扯,我認賠答應了
對方說要郵寄產品給我,從17號拖到現在,期間問他何時寄他說會再寄,
到今天我說都星期五了還要拖到何時?他說:可能要禮拜一了。
對於對方的一皮天下無難事的態度是真的無可奈何嗎?
老實說真的很氣憤。
問題:
最重要的一點是對方一字沒提就拿一次要付清的簽單叫我簽名,
跟當初說好要分期付款根本不一致,是否可以構成詐欺?
我想退款可是因為簽了簽單就代表一定要付這筆款項嗎?
不過話說他給我簽的簽單格式的確跟一般銀行不太一樣,
但銀行已看過就沒有問題了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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