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內容很長抱歉,因為問題牽扯...
之前曾經也來版上問過問題
這問題算是之前那個問題後衍生的
我弟在去年九月曾經在家門前的路口發生車禍
我弟是駕駛,車禍傷者是三個小孩
當時為了這個問題鬧得很不愉快
後來我弟去做過車禍肇事責任鑑定
(對方沒去做,是我弟後來主動去申請的)
鑑定結果我弟沒有肇事責任,肇因在對方父母放任小孩在"馬路"上玩耍
但對方就是認為他們有人受傷他們最大
一直說我們和我弟不主動關心什麼的對我們很不滿
而我們沒那麼做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攻擊我弟
我弟去驗過傷,原本考慮提告,但聽從警察私下建議放著警惕他們
上周六凌晨他們一夥人又在我家路口那個攤位聚眾喝酒
而那個攤位最近受到檢舉(不清楚是非法營業還是噪音問題,他們半夜很吵)
檢舉人和我們家無關,我確認過了,我們家並沒有人去檢舉
新任里長私下說他收到好幾個投訴是附近住戶投訴他們
表示並不是只有我們對他們心生不滿
前任里長跟他們比較熟,也告訴他們檢舉人不是我們家
但他們聽不進去,打從心理認為就是我們懷恨在心檢舉他們
於是喝了酒之後,凌晨三四點跑來我們家門口叫囂
我那時準備要睡,實在被吵得睡不著,想說去請他們回去
然後我什麼也沒帶,就開了門出去和他們說話
對方有兩個人
一個是那攤雞排攤的老闆(被檢舉人,稱為A)
另一個就是上次車禍攻擊我弟的人(有傷害罪前科,稱為B)
他們見了我就咄咄逼人的問我是不是我或我家人檢舉他們
態度非常兇惡,聲音也很大聲(主要是B在叫囂)
我實在很想睡覺,一直告訴他們我不知道誰檢舉的,現在半夜也沒人能跟對方談
結果B說很不爽要抽菸,然後開始翻他的包包
結果包包一打開就出現一把刀(含柄大約15公分長)
B還拿出來看了一下再收回去
A在旁邊說「你拿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出來」,但沒有要阻止他的意思
然後他們跟我討菸,我說我不抽菸沒有菸可以給
(此時我已經感到害怕,態度也開始放軟,看到刀子我很震驚)
B開始說沒有菸抽他會發飆,發飆起來會亂來(聽起來就像威脅...)
然後A就說要回去雞排攤拿菸給B抽
於是只剩我和B站在那
我一直在盡量不動聲色的緩緩後退
等到B轉頭抱怨「菸怎麼還沒來」時拔腿就跑回家門內關上鐵門
然後才趕緊撥110報案
在報案的過程中還可以聽到外面兩人在叫囂「婊仔ㄍㄧㄚˋ」、「卒仔」之類的
過陣子後警察來了,但他們已經先回到攤位上假裝喝酒聊天
所以警察第一次還直接開車略過沒有過來關心
後來我阿公打給熟人催促警察警察才又回頭來
警察先來問過我們後,說會上去勸他們離開就去了他們那邊
然後在家裡可以聽到B大聲對警察訴說我弟當初車禍的事之類的
花了很久的時間,警車才開走
結果警車一走
B開始大吼「幹,走阿」 「去把他們都幹掉」之類毛骨悚然的話
不過之後警車又來了一次,他們才又和警察繼續談
到天快亮了警察才走
我們家直到天要亮了都不敢鬆懈,也不敢隨便開門怕他們就在門口
現在家裡決定要自己裝監視器,我也買了支錄音筆
因為當初大意什麼也沒帶沒有留下證據
後來他們在大吼那些話時我又剛好沒錄到
昨晚我弟好像因為要出門時車道被要買雞排的人擋住
他按了喇叭請對方移車
結果雞排攤老闆A後來對我阿公說
「我客人很多是黑道,你孫子開車習慣再不改我不保證他不會出事」
但當時我家只有我阿公聽到,他又不會錄音沒留下紀錄
聽說當場還有警察在有聽到,但警察卻什麼也沒表示
問題:
我們現在苦於沒有證據,警察也說有證據才能送辦
雖然錄影是最確實的,卻很難剛好開錄影錄到有用的內容
我打算再來要用錄音筆蒐證
也教了我阿公面對他們時口袋要隨時準備好正在錄的錄音筆
主要有三點想問
1.關於罪名:像他們目前所做的行為,有可能可以用什麼罪名來提出告訴?
對方B目前聽說仍處於假釋期間,我希望能讓他的假釋失效同時加上現在的罪名
之前車禍的傷害罪也在考慮要轉換態度
2.關於蒐證:如果要成立1.的罪名,具體來說要掌握什麼樣的證據才屬有效?
我雖然傾向錄音筆,但錄音的方式會不會會對判定造成影響?
雖然我家已經在規劃監視器,但就怕還來不及就位
錄影方式只剩下手機,但手機面對這種容易衝動的人怕不容易蒐證
也怕刺激到對方傷害我們
所以我個人還是傾向可以藏起來不動聲色的錄音方式
還是說這樣也還是不妥?
3.有考慮到如果成功告成但刑期不長
B進去後一下子就出來會跑來找我們復仇(以目前觀察到的性格這很有可能...)
有聽說可能可以採取調解方式
我聽說是假如以之前車禍傷害罪申請調解
然後要求對方不要再來騷擾我們,我們給的承諾就是不提告
之後假如對方沒有遵守,即使當初傷害罪六個月追溯期已過,也可以以此提告?
請問這是正確的嗎?
調解可以延長提告的時限?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