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跟同事認識很久 也很常利用通訊軟體聊天
聊天內容也就是工作 生活瑣事 新聞等等
之前剛好案子分配我們同組
有時下班會一起吃飯 之後在我家繼續工作
(當時沒想太多 只是因為公司小 加班時間不開空調太悶
我家在公司附近 但沒有避嫌確實是我的錯)
大概一星期一次到兩次
案子為期差不多三個月
之間完全沒逾矩行為
同事則說他有先報備要加班
問題:
結果前一陣子
我收到他老婆說她手上有證據要告我妨害家庭!?
原來是她覺得我跟她老公常常LINE
後來老公說要加班結果是去我家
我能想到的證據大概是對話紀錄
或是請徵信社拍我們一起吃飯進我家的照片
通姦是不可能告成
但如果證據不足不起訴
是不是可以改告民事婚姻侵害
會留下紀錄嗎?
我該怎麼自保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