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朋友先前在奇摩拍賣上購買東西,但因爲奇摩的問題造成一些誤會後來有解決,我朋友
很不高興在賣家的評價上寫:「不良賣家,以後都不跟你買了! 」讓賣家決定告他毀謗
,我們有跟yahoo反應,他們也幫我朋友給的負評價刪掉,無奈對方已經拍照存証。
然後提出說要和解的話需要賠償台幣五千元,我朋友目前收到警察局的刑事通知書了。
問題:
想請問一下,對方真的告得成嗎?如果我們這邊堅持不給和解金的話!
就為了和解金五千會提告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