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以前玩遊戲遇到詐騙集團,他想恐嚇我
過程:拿了我的虛擬道具說沒拿到,叫我去虛擬寶物交易網取消。
這樣他就可以拿到虛擬道具,遊戲交易網又會退他錢。
(這當中她用過哀情政策,以及恐嚇式的的語氣,以及說要告我 共三種
就像一個專業的詐騙集團,最後真的去寫三聯單報警了...)
害我還跑兩次桃園 很遠....
我去檢察署開偵查庭
我有向遊戲公司申請交易證明
證明我沒有騙人我才是受害者
後來我收到不起訴書
之後有警察跑來我家問我現在做甚麼工作??
我跟他回應後問怎麼了???
他直接說我詐欺~
然後我在路上遇到臨檢警察也會問我做甚麼工作
之前是怎麼回事
問題:
這造成我的困擾了 尤其是第一個警察來找我就直接說我詐欺
遭周有管理員 鄰居等等 。這樣能要求精神賠償嗎??我想應該不行吧??
要的問題是想問~~有甚麼管道可以讓他們的電腦 或者警察帶在身上的小電腦
不要再出現我 詐欺 了嗎
我有向警察問過她說小電腦可能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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