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我們是新搬過去的住戶,原先就得知前屋主和隔壁不合互告中,原先以為
只要不要侵犯他不跟他正面衝突應該沒差,沒想到鄰居從昨天開始無極限
,把手機放在兩家圍牆中,開錄音程式錄我們家在外的對話行為,我媽在
外面和朋友聊天,他出來錄影,朋友只說怎麼這麼沒品,也就被告。
我爸之前不小心撞到他們家的車,他們在警局說要私下和解,也都拿收據
賠償過了,結果昨天去告我們肇事逃逸,目前還有告我媽和阿姨,是錄音
當中有一些,他們再談論"不知道該怎麼死一死"之類的,好像是恐嚇罪名
現在每天開門就看到手機在那錄音心情真是不好,連我跟我姊在外面咬耳朵
講話,他就大聲對他的家人說"在看他們在外面咬耳朵要跟他說,他要來錄影"
實在是有夠煩人的
問題:
1.目前爬過文,知道誣告罪好像很難成立,但真的要讓他一直告我們一家人嗎?沒法可
管嗎?聽村長說他患有憂鬱症,所以我們就算告他也沒有嗎?
2.如果我們告他,他拿出證明自己是憂鬱症者,所以不起訴,那以後他還是可以一直
告人嗎?還是可以因為他是精神異常者,所以以後警方可以不受理他的告狀?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