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和屋主私下成交要注意什麼

作者: kutkin ( )   2013-05-03 01:57:09
走進店頭==>帶看====>斡旋====>議價=====>簽約=====>過戶=====>後續處理
(中斷....不買或是直接找屋主)
整個價值活動還在前面
還是說有些人認為帶看是多麼偉大的工作?
講白點 才牽到手 人家就要跟你結婚是吧?
小偷小偷的喊 真是好笑
※ 引述《jamo (hi)》之銘言:
: 標題: Re: [問題] 和屋主私下成交要注意什麼
: 時間: Thu May 2 21:25:12 2013
:
: ※ 引述《pp520 (異理啊議!!!)》之銘言:
: : ※ 引述《BeReal (Be Real)》之銘言:
: : : 這陣子常看一棟大樓
: : : 結果家人和仲介聊天的時候
: : : 管理員私下給我屋主電話
: : : 想知道這樣成交的話會有什麼風險
: : 房仲很忙的,哪有空跟你跑法院
: : 會被告都是太囂張,已經簽要約書,斡旋,才去跟屋主私下交易,這種的當然會被告
: : 一般出來看屋根本不會留基本資料,上法院能拿出來的證據只是那只電話號碼
: : 除非房仲手機還有錄音存檔一兩個月,否則能證明什麼 ??
: : 難道還會去調路口監視器不成 ??
: : 房仲很忙的,一天到晚跑房子,哪有空理你,除非你太囂張,不誇張,不然沒人理你的
: 我說真的
: 你要幹些不知廉恥的事情默默的幹也就算了
: 別人知道也就說你做事不上道
: 頂多以後做生意把你列為黑名單少賺點錢就是了
:
: 公開講這種事情跟用完盜版還高調上網說
: 哪邊哪邊有種子有大補帖買一樣不要臉
:
: : 另外 mobile01 案例是已經簽了要約書,這種的當然會被告
: : 如果房仲跟你只是帶看,那你只有道義上的問題,並非一定要跟帶看的房仲買
: : 有的屋主賣屋像撒網一樣
: : 聯絡五六家仲介 + 警衛 + 去公告欄貼公告 + ptt + 591
: : 如果帶看就要跟房仲買,那警衛帶看是不是就一定要跟警衛買 ??
: 房仲的成本比警衛高多少請參考 #1EnKJhk0
: 如果你今天已經鎖定某個社區
: 我的建議的確可以考慮隻找警衛就別去麻煩人家房仲
:
: : 其實你只是經由不一樣的管道買到這房子而已
: : 好了就這樣,擋人財路少說一點
: 根據我經驗是這樣
: 當議價議到最底價都出來,價錢一翻兩瞪眼時,房仲能做的事真的不多
: 但一般的賣方跟買方很少能有這種技巧議到兩邊底價出來
: 缺乏議價技巧的一般人
: 多半是雙方還在出價階段就被對方氣到不買/賣了
:
: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3-05-03 02:07:00
用別人開發的資源根店頭的曝光度 然後還大搖大擺的認為應該的 對岸的文化比較適合你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13-05-03 02:10:00
你可以一開始就自己去找物件 不用利用人家資源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3-05-03 02:10:00
閣下應該是所有台灣老闆的表率 CR是使創拜 你是摳使當
作者: kutkin ( )   2013-05-03 02:12:00
真好笑,那就開個價 要多少講一下嘛
作者: kutkin ( )   2013-05-03 02:13:00
凡事總有個價格 總沒有牽到手就一定要結婚的再來,如果只是"曝光"這件事就代表人家要跟你買
作者: kutkin ( )   2013-05-03 02:14:00
那諸位房仲不也是在利用PTT資源?你們捐錢給PTT了沒?
作者: kutkin ( )   2013-05-03 02:15:00
PO了400多篇的板友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3-05-03 02:15:00
你在胡言亂語啥? 心虛了開始東扯西扯阿
作者: kutkin ( )   2013-05-03 02:17:00
反正 覺得不對就去法庭討吧就是沒有帶看了就一定要跟你買的道理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3-05-03 02:23:00
標準射後不理 覺得不對就法庭討 這句話真是無敵有沒有中出後就一定要結婚的?是不是也是這個道理?
作者: kutkin ( )   2013-05-03 02:26:00
牽手跟中出比在一起 你的邏輯....認真的跟你說好了 如果中出了 生了小孩可以要求生父認養 牽手呢?
作者: kutkin ( )   2013-05-03 02:27:00
連斡旋都沒下 什麼責任都沒有 怎麼跟中出比?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3-05-03 02:30:00
哪那麼巧 那晚我x完她 隔天就有了 那麼只好請包大人公斷
作者: kutkin ( )   2013-05-03 02:32:00
有種東西叫做DNA鑑定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3-05-03 02:34:00
有種東西叫委託書跟帶看記錄 dpp前主席也因為這樣被罰過去翻翻新聞吧
作者: kutkin ( )   2013-05-03 02:35:00
所以現在又跳回法院了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3-05-03 02:35:00
是阿 遇上天下無敵 只好有請包龍星包大人 你不是很愛
作者: kutkin ( )   2013-05-03 02:36:00
你講的是專任約 一般約是否有這樣的拘束力?
作者: kutkin ( )   2013-05-03 02:37:00
如果沒有,那怎麼拿來講呢?專任約至少還像是訂婚了 一般約咧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3-05-03 02:37:00
下次你進店頭的時候 記得先問專任約還是一般約 保護自己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3-05-03 02:38:00
也順便問一下 是不是口約 非口約不看屋
作者: kutkin ( )   2013-05-03 02:38:00
不用不用,我想我跟你不一樣 我不會拿專任約概括所有案例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3-05-03 02:39:00
再去桶仲介一刀 侯~~~沒委託還帶看 不但可跟屋主成交 還可以罰仲介 簡直是摸喇仔兼洗褲
作者: kutkin ( )   2013-05-03 02:40:00
扯東扯西 本例明明就一般約
作者: dollarshih (她來聽我的演唱會)   2013-05-03 09:31:00
牽個手就結婚~這個比喻真好~哈哈
作者: dollarshih (她來聽我的演唱會)   2013-05-03 09:32:00
原po整個就是仇仲~意外嗎?
作者: kutkin ( )   2013-05-03 12:40:00
仇仲? 這帽子套的真快
作者: atntogn (ふふふふふふ~~)   2013-05-03 13:06:00
自己從來沒有使用過盜版軟體的再來說嘴吧,裝甚麼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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