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綠委提租屋專法 房東挫咧等

作者: bebehome (bebehome)   2016-03-09 13:33:55
: → sdhpipt: 要看施行細則喔 什麼叫自己使用的需要 03/09 12:50
: → sdhpipt: 日本的定義是房東只剩這一間房子 03/09 12:51
與標題無關,單純想問,依日本定義房東只剩這一間房子,才能叫自用需求。
那萬一我在成家之前,就有兩間房子出租,自己住在爸媽家
然後我要結婚搬出去自己住了
這樣的日本人怎麼辦...?
有兩間,但兩間同時在出租,是不能收回房子呢,還是能同時收回,還是先租先贏?
作者: sdhpipt   2016-03-09 13:39:00
日本人通常是不會收回 叫兒子先去租房子實際上法院判決我就不知道了也可以給房客6個月搬家費請房客搬
作者: kimkim9988 (阿金)   2016-03-09 13:41:00
一樓內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