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綠委提租屋專法 房東挫咧等

作者: FT6034 (耐心等待)   2016-03-09 12:45:05
保護弱勢
房客若因不可歸責於己的原因而積欠房租兩個月,且符合中低收入戶標準,
房東不得解約,但可向內政部申請由住宅基金代付租金,若房東將中低收入
戶房客趕出租屋,將會被開罰5萬至30萬元。
那來的欠租不能趕?明明僅限中低收入戶!
而且中低收入戶欠的租金還可以直接跟內政部拿
(真要說有問題,應該也是要檢討中低收入戶欠租的處理方式部分才對)
租約延長
若房客無不正當行為,房東若沒有自己使用的需要,或沒有其他「正當事由」,
就必須給予房客延租。
這部分很簡單,只要將在意的內容明列於契約中
當房客行為違反契約,又不抵觸租屋專法(例如中低收欠租),不就是不正當行為了?
而且這條跟日本不一樣,根據新聞內容裡
立法院給的資料提到「房東若沒有自己使用的需要」
光這一點,房東就根本不用擔心趕不走壞房客了吧!
作者: TllDA (踢打)   2016-03-09 12:47:00
租金補助細則沒出來 一點都不保障弱勢 拿來騙錢比較有可能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6-03-09 12:49:00
租金補助兩個可能:銅牆鐵壁申請不到或漏洞一堆聯手騙政府錢
作者: sdhpipt   2016-03-09 12:50:00
要看施行細則喔 什麼叫自己使用的需要日本的定義是房東只剩這一間房子
作者: taieger (Q___Q)   2016-03-09 12:53:00
像我這種低收入魯蛇鍵盤律師租房子在也不用怕被趕了 好開心 再來就是推動 住者有其屋 蓋豪宅當社會住宅 不能賺錢 還要給我補助 才公平正義
作者: paul0917 (保羅)   2016-03-09 12:54:00
反串不能解決問題
作者: sdhpipt   2016-03-09 12:54:00
我在想京站的住戶可不可以不還房子給日勝生? XD日勝生簽了限時地上權 算不算正當事由?景美財訓院的使用權案也是一樣至於國有財產局 台銀 仁濟院是還好 他們本來就無條件續租
作者: kimkim9988 (阿金)   2016-03-09 12:57:00
多多崩潰中...推原po理性,但本板怕的其實不是房東權益,而是怕大眾買房的企圖心少了,影響房價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6-03-09 13:00:00
蚊子是最大的受害者,他們的居住權受到極大威脅,我要提出抗議
作者: Aatrox (the Darkin Blade)   2016-03-09 13:01:00
多多崩潰了
作者: heuristics (阿弟牯)   2016-03-09 13:01:00
多多:好房子都惜租惹,租金 噴 出
作者: shoshobe   2016-03-09 13:01:00
基本上房東只要以自住收回房屋,房客就只能搬了...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6-03-09 13:02:00
ㄡ對了,也許更多的房仲又要失業了,政府如何處理?失業救濟一下吧
作者: kimkim9988 (阿金)   2016-03-09 13:03:00
空屋養蚊導致登革熱疫情氾濫,叭叭!!難怪高雄這麼嚴重,果然跟空屋率成正比
作者: oscar721 (有小公主就夠了)   2016-03-09 13:09:00
作者: yehmd (牧葉 德國隊加油)   2016-03-09 13:14:00
讚啦~可以找流浪漢來當人頭申請政府補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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