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aqqq (^^)
2017-02-24 20:19:28: 思考關鍵:講嚴重點:你版主在「『事蹟驗證』的專業上」又是甚麼東西?
: 你說的書本就是拿來認定別人「錯誤」的「唯一權威」?
◎資料來源明確:
引用文獻,不管取自哪種媒體,ex:新聞、報章、網站或書籍,
第一個就是看作者。(可以知道哪個人、團體或機關發表的。)
(詳細的可以查詢文獻引用格式,但我並未如此嚴格要求。)
《虛雲和尚年譜》,鼓山門下弟子順德岑學呂寬賢編輯。
C大引用的文章,................................。
文章內文不違反板規,誰在管文章對錯,因為這是板上該討論的。
但資料來源不明確,在學術上就已經是基本錯誤了。
引申結論還要大家討論,會引起的糾紛,板主有幾個都不夠用。
「涉及重大人事物,附上資料來源,並謹慎審查。」
(現在才知道是不懂這句話的原因)
這是學術討論的基本精神,若連這個最基本的都做不到,
真是不配稱為「學術板」。
佛經不是也因為作者不明,才會爭論不休嗎?
現在連引述的論證文章也作者不明,是要怎麼討論。
不用稱為「討論板」,改為「口水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