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四] yq自訂的版規從沒說須引有作者名的文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7-02-25 18:52:03
作者 yaqqq (^^) 看板 Buddha
標題 [公告] 佛法板板規(20160803)
時間 Wed Aug 3 22:15: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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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向:以學術方面,自由的來探討佛法。

二、管理原則:採用最低限度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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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看板文章管制

若不適當存於板上之文,板主有權視情況輕重而刪文並水桶。
13.1 亂板。
......................
ps.版主說我觸犯「13.1」。「13.1」在原版規中沒有說什麼yq這兩天主張的:
(你就算從有基本公信力的網站轉錄文章,但)「沒有交待文章作者『姓名』」
->就是「資料不明確」(該刪!)
->叫你刪除你敢不刪
->你就是亂版、你就是觸犯「13.1」
->水桶你!
但這種邏輯,在版規中的依據何在?在版規原文中根本沒有講!版主就硬幹了。
版規關鍵的部份文句證據如上。
版規從沒說「必須、只能引用『有作者名字』的資料來源。
結果yq為了(私怨)砍人,重新生出原本沒有的「自由」內涵。自我矛盾。
請看版主「無中生有」的判決思維,如下方證據所示:
作者 yaqqq (^^) 看板 HumService
標題 Re: [申訴] Buddha版版主判定本人違規的認定不正確
時間 Fri Feb 24 20:19: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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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考關鍵:講嚴重點:你版主在「『事蹟驗證』的專業上」又是甚麼東西?
: 你說的書本就是拿來認定別人「錯誤」的「唯一權威」?
◎資料來源明確:
引用文獻,不管取自哪種媒體,ex:新聞、報章、網站或書籍,
第一個就是看作者。(可以知道哪個人、團體或機關發表的。)
(詳細的可以查詢文獻引用格式,但我並未如此嚴格要求。)

《虛雲和尚年譜》,鼓山門下弟子順德岑學呂寬賢編輯。
C大引用的文章,................................。
....................
文章內文不違反板規,誰在管文章對錯,因為這是板上該討論的。
但資料來源不明確,在學術上就已經是基本錯誤了。
引申結論還要大家討論,會引起的糾紛,板主有幾個都不夠用。

「涉及重大人事物,附上資料來源,並謹慎審查。」
(現在才知道是不懂這句話的原因)
這是學術討論的基本精神,若連這個最基本的都做不到,
真是不配稱為「學術板」。
yq版主以上「浸人水桶」的「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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