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客人抵押物品

作者: ezlove123 (AndyLau)   2018-10-10 22:49:44
小弟家中在鄉下經營旅館業
近日有客人積欠兩日房租未付
客人電話到處調度求救都失敗
現在客人想以機車作為抵押
日後回來付清欠款再騎走機車
目前客人依然還在住宿中尚未離開
請問這樣對我們是否有保障?
如果真要接受抵押是否應簽下什麼合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10 22:52:00
看行照啊,打契約啊.....歸還前無償提供你們使用不然我就想到把千萬名車開去公營當鋪典當的笑話了...因為 "公營當鋪的利息錢,比付停車場費用還便宜"
作者: MysoulforU (Good day)   2018-10-10 22:58:00
先確認清楚機車所有人,如果可以請個公證人見證來打契約最好,看有沒有認識的警察朋友。 算是釘他不要亂來這樣,兩日的房租都調度不到,這個人應該有點問題
作者: getto   2018-10-11 10:16:00
機車擺在你者,你不能動放著還占空間
作者: josun888 (josun888)   2018-10-11 11:04:00
公營當舖是不收汽車當質物的唷!
作者: hidog (.....)   2018-10-11 11:16:00
先確定機車主人是誰不過我會選擇報警處理XD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0-11 14:42:00
報警,你才能確定客戶是誰這個跟吃霸王餐一樣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8-10-11 15:10:00
擺明沒錢還來白住,打一頓轟走阿上面開玩笑,沒錢白住你就報警告詐欺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10-11 16:26:00
建議不要!我家也有人開旅館,常客幾天還OK,不認識的就算押身分證或健保卡都不要,因為掛失費用比旅館費少多了,而且你不會因為這樣子去告發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上次有個傢伙押iPad,過了幾年還是沒來拿,我們也不敢拿來用,更何況沒有開機密碼。而且懷疑那個iPad是贓物,怕被誤會,也不敢拿到警察局報案(因為那個傢伙在偷竊時被家人發現)。其實在民法那叫「留置權」,民法第612條有規定。但實務上金額很小的話,真的太麻煩了,建議寧願不要讓他去住,他沒錢的話,可以拿那台機車去合法當舖去借錢。連幾千塊都調不到的人,也不必相信他有什麼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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