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ca (nessun-dorma)》之銘言:
: #1IEQhP7v (L_LifeJob) & #1IEQ_Hsd (L_LifeJob) 兩篇申訴文
: 雖小組長已有做出判決,但是判決是針對 "未回信" 部份
: 今日接獲版主 AMYHUANG 針對我的檢舉內容做回覆
: 想請教以下幾個問題:
: 1. 若不服版主之回覆,原申訴文是否可重新啟動,或是要另外新開啟申訴文?
重開一篇,判決過後原申訴文會標記結案,不會重開。
但我個人覺得你可以多跟板主溝通就是了,信件多來回個幾次或許就能互相理解
: 2. #1IFpG87Z (L_LifeJob) 應該不適用此兩篇稍早之申訴文吧
: 那我九月一樣算是已經申訴兩篇嗎?或是依公告之後起算?
按照往例,新法不溯及既往,因此是公告之後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