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toberich板的判決

作者: cleanwind (C.Y.)   2013-09-23 22:25:06
板主,是一個看板的經營者與管理者,
因此其具有服務使用者的部分。
就結果來論,的確好像一個對小組長比較尊重的板主留下,
一個直接被拔職,另外一個暫時被拔職。
然而這樣的說詞將使板主與使用者的誤解與嫌隙更大,
今天檢舉人所檢舉的是板主未於七日內回信,
板主 dinos堅持檢舉不符板規至始無效,不需回信,
板主 letts僅利用推文在 #1IESv1qp (L_LifeJob)說明,
而板主 AMYHUANG 則是表示這其實是板主群的疏忽。
因此事實上,板主 dinos根本認為自己何錯之有,
而板主 letts則對事件沒有完整表達立場,
唯有板主 AMYHUANG 表示這是因為板主群的疏忽。
與其說是因為板主 AMYHUANG 對小組長比較尊敬,
不如說板主 AMYHUANG 最替使用者考量,也知悉事件的嚴重性。
一封不合於板規的檢舉信,板主可按照板規不受理,
但在不受理之後,能否理解為「好奇」某項行為是否違規?
或者反過來說,如果今日各位寄信給予板主,
板主打死都不回信,各位觀感又是如何?
板主也好,組長也罷,願意出來服務使用者,
往往都是希望理念與想法能被實踐的人,
而在這個過程中,難免有些行為值得稱讚,而有時則否,
無論如何,都該多利用鼓勵與體諒取代更多的攻訐與謾罵。
作者: lsp33 (LSP)   2013-09-25 13:09:00
"板主打死都不回信"這句有引導為"板主不作為"的意思我有一次某位朋友跟我抱怨 他被某A罵髒話我說 我沒聽過他罵髒話 你會被他罵 是犯了多大的錯誤??若我用"若你被罵髒話,觀感如何"來說明某A我想旁觀者對某A的看法是截然不同的我覺得用政治的手法來玩掉一些認真的人 是比較嚴重的事我沒有暗指哪一件事情 只是說明自己平日的做法法律應該是保障認真的人 主事者應該為認真的人找出法條解套而不是像交警開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就定罪是阿 罵髒話可以有罰則阿 但法官都有"其情可憫"的判決不然一個人拿著棍棒追夜歸女子 女子拿防狼噴霧氣噴他然後女子被判傷害??您補充的很對 我前面也說了 法律是要保障認真的女子噴了防狼噴霧 法官總不能說 你就是傷害他了 有罪法官應該是要找出法條保障噴防狼噴霧劑 替女子解套真的要玩(法條)的話,很多可以玩的 但這又有何意義??法治??法律要怎麼玩都可以 我前面舉女子的例就是了正當防衛 這個請看上一篇e大的文若只看到女子噴了男子 你就會只看到男子權益受損若您看到的是 女子已經逃了幾小時才噴 那就是正當防衛今天d大就是不會玩 他用"不需回信"回信做理由若他是用"該員持續鬧板"做理由 是不是就沒事??再一次說明 我舉例非指特定人士 只是舉例說明 "法"的問題敝人對於事件中o大的水桶天數也覺得可以討論敝人一貫風格就是 其實很多事不要做絕所以在此跟clean大討論的也是這一點事情圓滿最重要 讓有心的人能繼續做好他的事 才是最重要的就像今日再FB看到的另一篇外科醫師 你靠外科醫師醫療疏失都是合法阿 搞到最後台灣沒有人要當外科醫師對嘛 您都知道了 好的板主與壞的板主 有很大的差別阿所以我一直說了 遇到好的板主 要在法上幫他解套阿不然遇到壞的板主 一直玩法 不是大家之福阿XDD至於板主好不好 我想看了那麼多創業板與這的文 您也了解了XD小組長的功用不就是應該留用一個良好的板主創造板面優良風氣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3-09-25 15:14:00
其實小組長的功用是仲裁使用者與板主之間的糾紛這點在『組長權力義務規範』寫得很明白要在情理法上做衡量去解套是可以 像是A板主提出未回覆信件的原因 而組務也接受 這就是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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