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bagaroach 信箱]
作者: simonjen (狂)
標題: Re: 檢舉多次指我為網軍
時間: Mon Aug 26 00:08:51 2019
您好:
以下逐項回應。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引述《bagaroach (JIMMY)》之銘言:
: ※ 引述《simonjen (狂)》之銘言:
: : 您好:
: : 以下逐項回覆。
: :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546660026.A.5CB.html
: : 請閱讀站務規定。
: 如果我沒記錯及看錯,我有看到版務提及,如果對版主判決不服,可以向版主再議,處理
: 後或72小時內(請假版主從歸期後計算)未回應,可向版務申訴。
: 依此規定,我得到了第一次「不處理」的判決,跟您再議,符合版務規範啊
: 處
至始至終您都不符以下規定。
7-5 欲提出檢舉/申訴 請參閱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三編
申訴程序之規範,未依規定板主得不受理。
不受理理所當然。
另外根據組務3-14 不受理跳板 IP 的申訴。
本板也公告過#1SyzdE6V (Kaohsiung),所以請符合規定。
: : 那請符合站務規定事項。
: 我
: : 您的自承即是證據。只是拿台灣IP說自己不是跳板?我不懂您的邏輯。
: 我也稱我人在台灣了,怎麼這部分一直視而不見?
: 曾經在國外就一輩子不能回台灣?
: 拿出台灣ip是您很早前說我要提供證據,還記得嗎?
: 在
: 字
您說啥?拿出台灣IP和不是跳板關係是?我不懂您在說什麼?
: : 對於規定不了解我是不知道您想玩什麼,我只知道我秉持著規定事項與公平公開公正
: : 做我該做的事情,只是想玩文字遊戲?我想您來錯地方了。
: 如果您秉持著規定事項與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那麼我更無法理解您現在的處理…
: 先是說境外ip不得申訴
您是不是看錯內容了~跳板IP什麼時候變成境外IP?
: 上面又改稱我未受懲罰無法受理
您確實沒受懲罰,要檢舉請依規定走。
: 我一直說我現在在台灣,您堅持我不在,提出證據附圖,又堅持說我曾經說過用跳板,所
: 以不能當證據
在台灣與是否使用跳板無關。
: 我實在無法把您上面的作為跟公平公正公開連結在一起…
: 我是不知道我說玩文字您會這麼大反應,或者說解讀分析文字、探究文字背後真實要表達
: 的文義,您會更能接受?
無關本案不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