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離婚-小孩探視權&扶養.教育費

作者: karenakeico (點點)   2015-07-14 14:25:07
幫友代PO
事實經過:
男方-年薪80 (名下有一不動產.家境富裕)
女方-年薪50
有兩個小孩(皆未成年)~
女方日前因受不了婆家的壓力與丈夫的冷漠
於是搬離家中(小孩留在夫家)
想與男方協議離婚
男方開出條件如下:
1.女方須放棄小孩監護權.探視權
2.女方需支付小孩教育費.生活費.贍養費
且針對女方擅離家中,直指女方惡意離棄.....
問題:
女方有去諮詢律師
走上法院還是可能需支付5000-10000/月的小孩的教育生活費(兩個小孩就是*2)
但可保有探視權~~~
1.這個離婚若上法院,女方真的需支付這些費用嗎?(小孩教育費.生活費.贍養費)
2.若離婚是否可保有探視權?
3.女方離開家中真的算惡意離棄嗎? 男方可針對此提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5-07-14 14:31:00
1.所以女方不想養小孩?? 小孩的媽負擔小孩一半的生活費很正常阿...金額也許不同,但不可能不用付。2.不管有沒有負擔小孩的費用,探視是非監護方的權利....3.民事上的遺棄,提告最多也就是離婚....刑事的不構成...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5-07-14 14:35:00
贍養費這詞不要再亂用了..那就不要離 蒐證吧 家庭關係不好 不一定是單方責任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5-07-14 18:27:00
找律師吧,建議找付費的諮詢。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5-07-14 18:50:00
為什麼女方要支付小孩所有的花費?? 上法院也就是照生活所得去判,小孩讀私校一個月幾萬塊那是男方的事情。你好像誤會了,探視是非監護權那方的"權利",不需要想要探視權,那是她的權利。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5-07-15 15:18:00
女方也可以控家暴唷 真的上法院男方反而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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