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NqwdoOH.jpg
處理方法有好幾種
但目前我已經確定不會去調解
法扶律師有說可以先自己連絡
我打算自己寫民事答辯狀爭取不賠
寄給當事人和調解庭單位
或是只寄給調解單位
但調解不成,往下走就是一個開庭了
我現在要擔心的事有二
1.假設開庭敗訴,我財產被假扣押前是否可以先繳掉?擔心影響現在吃飯的工作
2.對方閱卷找人,不只我一個,我也算受害人,法扶律師說兩年過我才能安心,但又有另
一位律師說。我這個如果用其他名義告,可以追訴15年,請問我是否這15年都要擔心受怕
其他人閱卷來告民事求償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