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袁紹的生年與正妻

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19-06-12 01:22:34
我找到一個不算百分百有利的證據,給您參考看看,〈武帝紀〉:
"光和末,(184年)黃巾起。拜騎都尉,討潁川賊...久之,徵還為東郡太守;不就,
稱疾歸鄉里。
魏書曰:於是權臣專朝,貴戚橫恣。太祖不能違道取容。數數干忤,恐為家禍,
遂乞留宿衞。拜議郎,常託疾病,輙告歸鄉里;築室城外.."
以上可由《魏武故事》載(曹)公十二月己亥令來旁證:
"..故在濟南,始除殘去穢,平心選舉,違迕諸常侍。以為彊豪所忿,恐致家禍,
故以病還。去官之後,年紀尚少.."
表明曹操以疾去官,是在184年之後,然後重點來了,皇甫謐《逸士傳》:
"汝南王儁,字子文,少為范滂、許章所識,與南陽岑晊善。公(指曹操)之為布衣,
特愛儁;儁亦稱公有治世之具。及袁紹與弟術喪母,歸葬汝南,儁與公會之,
會者三萬人。公於外密語儁曰:「天下將亂,為亂魁者必此二人也。欲濟天下,
為百姓請命,不先誅此二子,亂今作矣。」.."
案曹操早期為布衣的期間,我查到有3段,分別是:
1."舉孝廉為郎"的20歲之前
2.178年"從妹夫隱強侯宋奇被誅,從坐免官"時
3.184年起,因違逆宦官而託病走人
為了確認是3段中的哪一段,就得找別的史實來匹配,《後漢書徐璆傳》:
"中平元(184)年,與中郎將朱雋擊黃巾賊於宛,破之。張忠怨璆,與諸閹官構造無端,
璆遂以罪徵。有破賊功,得免官歸家。後再徵,遷汝南太守,轉東海相.."
《後漢書許邵傳》:"許劭字子將,汝南平輿人也...初為郡功曹,太守徐璆甚敬之...
同郡袁紹,公族豪俠,去濮陽令歸"
除非有別的史料指稱,曹操其他兩段為布衣的期間,袁紹也有回汝南歸葬袁母
否則以此作為袁紹184年以後,才回汝南的旁證,還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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