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還在引用四十架千斤佛郎機那個沒有根據的說法,請大家不要學他;但是無
論如何,施琅〈飛報大捷疏〉那條「每賊炮船安紅衣大銅炮一位,重三、四千斤在船
頭,兩邊安發熕二十餘門不等」完全是於史有徵的。現在我們要問的是,這種火力對
荷蘭人管不管用?
我們知道發熕大約是五百斤重,發射的鉛彈約重四斤(見鄭若曾《籌海圖編》卷十
三〈銅發貢〉),也就是大約5.3磅。其實這比打到荷蘭船隻上的火砲彈重沒大多少,
而且看來明鄭許多船隻的火砲彈重並不到這個水平。江樹生譯註《熱蘭遮城日誌》卷
四頁463:
「…那艘備有20門大砲的快艇's Gravelande號,於離開此地航往基隆以前,跟那
艘遭遇不幸的Hector號以及Maria號一起對中國人的戎克船作戰,她的船尾被敵人射了
很多箭,她的船殼也被敵人用很多4磅和較小的砲彈射擊,但大部分的砲彈都彈回去了
。…」
20門砲的快艇並不是荷蘭最大的船隻,根據明鄭抓獲的荷蘭俘虜所供稱,荷蘭援
軍艦隊中「最大的船有人員九十到一百人,配備36,或37,或40門砲,比較小的船有
人員六十到七十人,配備28,或24,或20門砲」(《熱蘭遮城日誌》卷四頁677),而比
發熕等級稍遜的火砲對小船的效果尚且如此,無怪乎荷蘭人無視明鄭戰船。
當然明鄭還有安在船頭的三、四千斤甚至七千斤巨銃,彈重在24磅甚至40磅以上
,這等火力要破壞荷蘭船隻應無疑義,但是由於華人對火砲的信仰而有使用上的限制
。《從征實錄》十二年戊戍(一六五八)八月十四日:
「此靈熕重萬斤,紅銅所鑄,係外國夷字。…容彈子二十四斤,擊至四、五里遠
。祭發無不擊中。揭中頑寨並門闢虜炮城俱被擊碎,遠近聞風,俱云神物,後送歸藩
,多助效靈。」
以及郁永河《裨海紀遊》〈鄭事逸事〉:
「然龍熕有前知,所往利,即數人牽之不知重;否則百人挽之不動,以卜戰勝,
莫不驗。」
這種用之前要拜拜要占卜的火砲在對付荷蘭人時就發生了下面這種事:
「國姓有兩艘特別的戎克船,在這兩艘戎克船上有四門大砲,這些大砲被他們當
作神明那樣供奉,這兩艘船每次都一起上陣對我方的船隻作戰,但那些大砲都不准發
射,使他們非常傷心,因為他們每次擲籤(lot)求問可否發砲時,掉落下來的結果都是
禁止並勸阻他們發射大砲。」(《熱蘭遮城日誌》卷四頁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