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 失蹤(4)

作者: dragonman527 (天樂-咻!-)   2018-01-28 22:09:15
  怎麼會呢?那種東西怎麼還會有人要買?雖然感到不解,但對作者來說寫書本來就是
希望能被出版,出版了當然就希望有人買。只是這個叫麻美的女孩因為我的書而承受了十
三次的錯誤訊息仍然沒有放棄,這方面著實讓我有點感動。試著以使用者的身分下訂,姑
且不論什麼原因,自己買自己的書還真是讓人難為情。而且還是用本名發表,雖然這個世
界同名同姓的人不算少就是。
  失敗,怎麼弄都失敗,就算是管理員的帳密也無法成功。輸入完基本資料按下確定,
瞬間出現『此書已無任何庫存!請繼續選購其他產品,謝謝。』的赤紅大字掛在網頁中央
。盯久了似乎還能感覺到那正在發燙。但資料上明明顯示這書還有五本以上的庫存量,應
該是同步更新發生異常。
  「大概是賣完了吧,呵。」我想著,連自己都笑了。
  試過所有方法後我放棄,就直接丟給那些悠閒的PG吧。不等等,我該怎麼敘述事由呢
?「那個,有人客訴在網頁上訂購秋智久的著作一直失敗。對,秋智久就是我但真的不是
我自己買的,那本書明明滯銷了很久,真不知道怎麼會有人想浪費時間。」或許平常可以
這樣打哈哈撐過去吧,但現在我的狀況不是很好。還是算了,大不了回家把箱子裡的書寄
一本給她,可以的話當然想多寄幾本。
  點開詳細資料,叫麻美的女孩設定的取書超商地點是在莒光路和萬大路的交叉口。不
就是我家附近的那間嗎?!如果這是巧合的話,那這個叫麻美的女孩不會剛好是我認識的
誰吧。沒有,想不起腦袋裡曾經存放過這樣的一個名字。算了,既然那麼近,把書包一包
直接託給店員,取件人應該寫麻美就可以了吧。這下連運費都可以省了。
  傍晚的喧囂與早晨不同,倦怠上面浮著一層奶泡狀的放鬆。已近深冬,夜在我回到家
之前早已降臨完畢。
  回到家,我從地板散落的書堆撿起一本,用衛生紙擦拭乾淨,放進蓋有博客來圖章的
牛皮紙袋,在上面用藍色原子筆寫了『麻美小姐收』。用寬膠帶將口封好,平放在掌心感
受那重量。沉甸甸的,七萬字左右的內容,一千字的序,沒有任何一篇推薦序。現在想想
出版社還真有勇氣,名不見經傳的菜鳥寫手,憑著田岡先生個人的喜好就這麼出版了。單
打獨鬥,名副其實將夢想全託付給了眼前這本書。
  記得新書上架那天,我和田岡先生來到信義區的誠品。繁密的書櫃洶湧著令人窒息的
書海,燈光像灑落樹蔭間的太陽,細碎的吵雜是蟲鳴鳥叫,整間書店像佈滿危險的茂密叢
林。我第一次在這種地方感受到壓迫。當見到我的書躺在新書架上時,一瞬間所有東西都
失去了形體,木櫃、燈光、音樂、人們,以及其他的書,全軟化成了不實在的輕煙,被吸
進『無』裡去了。只剩下我的書,像守護這片大地般聳立在其中,帶來重生的希望。我握
緊拳頭激動著,田岡先生搓了搓我的頭說:『門已經打開了,至於那後面是什麼一點也不
重要,因為門打開了啊,你已經在路上了。有的門一但打開就關不起來了,不管怎麼用力
都不行,世界上就是有這樣的門存在。』
  聳起肩膀,因為距離不遠我只穿著上班時的白色襯衫,在那外頭加了件毛外套,走進
超商向店員說明原由。因為公司系統出了點問題所以我親自送來,當然不需要提到自己就
是作者之類的細節。交代完本想就這麼離開,卻突然很好奇這個叫麻美的女孩。雖然不知
道她什麼時候會出現,反正也沒有非做不可的事,我決定留在超商等待,順便解決晚餐。
買了份義大利麵跟報紙,坐在隨時可以觀察到收銀台的位置,打算慢慢耗時間。
  一個小時過去,超商裡的人從學生逐漸替換成鬆開領帶或套裝的年輕男女。早晨花時
間抓過的頭髮此刻也爬上了疲憊,散亂得沒有心力再去理會。女的多半上了妝,在冬天那
乾燥得毫無光澤。而幾乎相同的是,每個人的面前都擺了剩下一半或空了的微波便當。
  兩個半小時。放下看完的報紙,從標題到渺小的內文都仔細讀過了一遍,甚至是徵才
廣告。沒什麼是我能用手實際觸碰到的資訊,核四議題、油電續漲、民生困難,每一樣到
最後都會跟政治扯上關係。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當一邊的聲音過於噪大,就會出現另一邊
自覺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勢力。但那並不是將事態撥回正軌,而是朝更極端的地方傾倒。哪
一邊都對事情的本身一點幫助也沒有。既得利益者站在絕對的地方,擁有制訂規則的權力
,這樣的遊戲還有玩的必要嗎。
  十一點五十分,四個小時,叫麻美的女孩還沒出現。十分鐘前有一位長頭髮的男人來
店裡取貨,大約三十出頭開著白色的保時捷,乾淨卻不失品味的穿著。但他拿走的是一個
安全帽大小的包裹,重點他是男的。
  午夜十二點半,我想叫麻美的女孩今天是不會來了。伸個懶腰,關節發出明顯的摩擦
聲響,連上班都不曾坐著這麼久。因為沒喝什麼,所以廁所一次也沒去過。暫時讓廢事奪
去意識,回過神已經又過了些時間。將報紙和塑膠盒丟進垃圾桶離開超商,此刻裡頭的主
要客群是,我無法辨別身分跟職業的人們。
  好像比昨天更冷了些,風是單純的寒。我站在門口拿出手機,沒有任何留言或未接來
電,加奈再也不會打給我了啊,盡早認清這一點或許比較好。想到這裡,好像在不知不覺
間錯過了悼念分手一天的時機。二十四個小時,整整一天。也曾經發生過這種情形吧,一
整天沒聯絡。形式上應該沒什麼差別,就暫且用這個想法說服著過吧。
(待續...https://www.popo.tw/books/631897/articles/7296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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