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理由:
1.因為中文系畢業了還沒找工作想來增加一下履歷表的經歷欄。
2.我應該還沒和板上的誰有太大的恩怨吧?
管板經驗:
無,要是當選搞不好要找小天使
管板方式:
1.除板規二C-1、板規增3、板規增4外皆採不告不理的管板方式。
2.除檢舉人因水桶或匿名需要,僅受理置底檢舉推文,7日內處理。
3.水桶公告後24小時內給予當事人在本板申訴的機會,逾期請往組務申訴。
4.申訴期間當事人除申訴文外不得有其他發文。
5.板內申訴由全體板主合議審理。
板規調整政見:
1.合併板規五修版本和去年10/14修改的公告,編訂為六修
2.刪除板規增1,對人不對事依板規二B-2辦理。
3.刪除板規增2,政治文依板規二C-4辦理,推文依板規二C-1辦理。
4.板規增3、板規增4合併至板規二C。
5.延續10/14修改公告,刪除板規一-6、板規二C-9、板規二C-11及板規二A-2末行。
6.將上方管板方式之3、4、5點增定為板規4-2。
關於政治文的認定:
1.外國時事皆不視為政治文,但無關板旨者得依板規一-5刪文。
舉例:「川普蓋牆」、「美國處理北韓問題」,不視為政治文。
2.討論「現任外國政府對臺灣問題之態度或政策」,視為政治文;討論「前任外國政府
對臺灣問題之態度或政策」,則不視為政治文。
舉例:「美國要不要支持台獨」,視為政治文;「美國在1970年會不會其實想支持
台獨」,不視為政治文;「臺灣在1970年獨立的話美國是否會支持」,左轉
架空歷史板。
3.對現任公職人員在任之言行評論者,視為政治文。
舉例:「蔡英文這個政策好不好」,政治文。
4.對現任黨職人員基於黨務之言行評論者,視為政治文。
舉例:「吳敦義提名某某某」,政治文。
5.對公職人員參選人(含表態參選及登記候選者)之言行評論者,視為政治文。
舉例:「連勝文說鄭成功來過台北」,政治文;「鄭成功來台北的傳說有哪些」不視為
政治文。
6.引用任何人士對未來選舉、罷免及公投案之評論者,視為政治文。
舉例:「辜寬敏說許純美當選台北市長會讓101淹水」,政治文。
7.對於現存政黨之歷史評論者,不視為政治文。
舉例:「中國青年黨在抗戰時期都幹過什麼骯髒事情」,不視為政治文。
8.討論或倡議國家未來政策者,視為政治文,歷史教育相關例外。
舉例:「臺灣是不是應該推動六法全書唯一死刑」,政治文。
9.直接倡議臺灣未來應獨立、統一或其他政體發展者,視為政治文。
舉例:「臺灣應該要成為無政府實驗區,讓各個政黨自行組織生活方式」,政治文。
10.討論台灣現狀在法律上或實際上算是何種定位,不視為政治文。
舉例:「依據某某條約臺灣現在應該算是……」,不視為政治文。
11.討論前任公職人員涉入之司法案件,且該案件處於調查、訴訟、判決執行階段者,
視為政治文。
舉例:「扁案是否為司法迫害」,政治文。
12.以上不視為政治文者,若發生爭吵,酌情依板規二C-1處理。其無關板旨者,依
板規一-5刪文。
12.目前我還沒想到怎麼把這些列入板規,僅作為我個人的判斷標準。
其他政見:
1.每個月至少改一次板標,營造討論氛圍
2.盡量每個月放一篇文章進精華區,也歡迎板友推薦文章進入精華區
3.徵求更多的進板圖片
4.強烈建議用回文吵架不要用推噓文吵架